2018年7月29日

01銷毀

(能夠的時候持續記錄,只因為自己是自己唯一的代言人。)

因為即將面對一個大關卡,所以這幾天整理了過往的信件。

所謂過往的「信件」是指真正的手寫信件,不是電子信件。可想而知是幾十年前的信件了。過往的信件,在搬家時曾經清理了一些,但之後不經歷搬家就很難會被想起,畢竟年終大掃除是掃除髒亂,並不是清除收藏。

但因為這個關卡,我重新翻出了這些信件。一一的銷毀。

這些信件大約是大學到碩博士時期的朋友往來,以及(少少的)文藝界往來。後者來源是自己在「文藝青年」時期參加過文藝營的後續,大約像今日青年參加文藝營後與作家們在臉書上的請益與往來。時移事往,看這些信件,想像當年比我現下年紀還輕的作家們對當時的我的「教誨」,我究竟是什麼樣的心情?居然已經完全忘記了。而我曾經寫了什麼內容,也完全不復記憶。

而跟朋友之間的信件,翻閱時也才記起,原來我們曾有過如此深刻的信件交換,這位、那位(現在都以研究者身分活躍在各處),收下這些掏心掏肺的心情分享的我,是否也送出了掏心掏肺的書寫?確實內容我忘記了。

我忘記了。所以這是我要銷毀這些信件的原因。

因為從年少走到今日,不光是樣子變老,而是彼此人生經歷已翻了幾翻,或告別或前進,許多想法或許與過往已大相逕庭了。如果是這樣,這些留存的信件不應在哪天被看見而成為「呈堂證供」。

但許多名人身後被翻出過往的信件,或當偷窺或當研究佐助,其實我覺得很憂傷。

還好我不是名人,但我仍希望「過去就是過去」,那些不用靠文字就記在心裡的東西,才是對那個人最純粹的認識與記憶,要去翻出文字來重新定義或質疑對方,感覺很「研究性」,但在情感上是不需要這樣「蓋棺論定」的。

曾經掏心掏肺寫信給我的人,不會因為我不存在了就被輕率對待,所以我要自己銷毀它。

同樣的,我曾經掏心掏肺寫出去的信件(即使我忘記了),如果我不存在了,我也希望它隨風而逝。

因為那終究是我跟你、妳有過的往來,不是跟大眾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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